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

ROC萬萬稅

很不開心政府總是如此無能(從古至今的政府皆然),有人能夠名列逃稅大戶卻依然坐擁名車豪宅、娶年輕嬌妻、進出歐美精品店,彷彿置身事外的女兒以名媛之姿代言家電、保養品真是噁心(很抱歉真的不覺得孫XX長的很正點,有本事去上康熙卸妝吧),為他量身訂做禁奢條款後,半年內火速繳清數億稅款。果然是啣著金湯匙的尊貴身軀,怎能忍受跟老百姓使用相同水準的代步工具,怎能跟我們一樣吃路邊攤哪?

老百姓如我只得乖乖繳稅,但還是要來雞蛋挑骨頭一番。
98年的申報中,個人免稅額、薪資特別扣除額均有提高,但在列舉扣除額方面的設計甚無誠意,尤其是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還得減去特別扣除額(104,000元)之後的淨額始能列舉,加上保險費24,000元一共要超過76,000才符合列舉的好處。假設立於沒有捐獻土地給政府、也無能捐款給各大慈善事業下(我一年大概只會捐五六千吧)。

所以說,讓我們來假設一年利息支出一共有156,001元(76,000-24,000+104,000+1,加上1是為了讓列舉額大於76,000元)的納稅人是甚麼樣的情況呢,以現在第一年房貸利率普遍位於1.5%以下水準來說,此人承作房屋貸款約1040萬元,也就是說,他所購置的不動產成交價格約落在1500萬左右(估可借得7成)。然而,淨額係以30萬為限,如果是多支出了30萬的利息,就代表他本金多增借2000萬,房子成交價恐又增添2850萬以上。
我怨的地方在於,可以買1500萬-4350萬之間房子的人,多半事業有成、或有資力雄厚之老父老娘撐腰,為何政府要獎勵這些人達到節稅目的啊?
所以說,央行做了那麼多抑制台北市房價飆漲的措施,終究還是沒有屁用。

但我還是只能坐在這裡,生著悶氣,頂多開始思考,要用哪張信用卡代繳所得稅才能夠延到最後一天,以達成週轉極佳化目地。

此文是依照對所得稅申報辦法的理解而寫,如果觀念有錯誤,煩請糾正!!!

1 則留言:

kcplan 提到...

版主分析果然精闢,我自己也是早就覺悟了(嘆)利息還是要繳,稅還是照樣沒省到,算來算去還是單身扣除額高,我什麼單據都不用收集(收集了有屁用),今年很神速的就把稅報好了(汗)....我老媽就在那邊念說,阿不然你就想辦法結婚,夫妻共同申報扣除額XD,問題是除非我老公很會賺錢養我,我可以不用工作,否則兩個人都有收入的話,那麼一點點扣除額有屁用(怨)